关于参加《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 技术规程》建工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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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规程》(编号:2015-1-129)标准已被正式列入2015年工程建设类行业标准项目,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作为第一主编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制订工作将在2017年全部完成。《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规程》(编号:2015-1-129)标准已被正式列入2015年工程建设类行业标准项目,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作为第一主编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制订工作将在2017年全部完成。《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规程》属首次制订。适用范围: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外墙板在工业与民用建筑非承重外墙工程中应用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按照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启动会前组建标准编制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经启动会确定后无特别原因将不再变更。该标准计划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编制组的组建工作。诚挚邀请国内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外墙板产品研究、生产和应用方面有丰富经验和优势的单位、关键原材料生产企业及对该标准制订的试验验证工作感兴趣的企业(需提供自筹资金赞助)共同参与本标准的制订工作。


       如您单位有意参加标准的编制工作,请推荐1人代表单位参与标准工作,并填写“《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规程》行业标准编制申请表”,于2015年1月25日前返回主编单位,统一汇总并报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正式成为该标准编制组成员(因有名额限制,会对申请单位择优录用)。

 

  主编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新材院

(100024)

  联系人:崔琪、李清海

  电话:010-51167418 51167602 13910731079 13701233715

  E-Mail: liqinghai@cbmamail.com.cn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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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表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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